北京总部(全国通用)
400-090-3910
上海分部
13911340419
广州分部
13161766437
此前,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防范重大资金损失风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期,国资委收到中央企业等各方面对于《通知》的咨询和疑问,为便于理解《通知》内容及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1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对《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说明。国务院国资委表示,近年来,个别中央企业仍存在担保规模过高、对外担保、采取隐性担保等问题,有的企业还发生了担保代偿损失。《通知》针对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对融资担保范畴、对象、规模等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实现担保管理规定的完整统一。
据介绍,《通知》主要特点和内容在于:
一是管控范围更加“全”。《通知》明确管控范围包括所有融资担保,不仅包括为企业融资行为提供的各种形式担保,同时也包括具有担保效力的隐性担保。
二是管控要求更加“严”。一方面,基于同股同权、控制风险原则,对中央企业融资担保实行“两禁两控”:严禁对集团外无股权关系企业担保,严禁对参股企业超股比担保,严控对高风险子企业担保,严控对子企业超股比担保。另一方面,严格限制担保规模。参考目前中央企业担保规模占净资产的平均比重、上市公司担保管理规定等,明确中央企业总担保规模不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40%,单户子企业(含本部)担保额不能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
三是管控方式更加“实”。考虑企业担保属于重大风险事项,公司法等规定担保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因此,《通知》从中央企业实际管理出发,要求担保预算由集团董事会或其授权决策主体审批以提高效率,但企业担保制度和特殊担保事项仍由集团董事会审批,充分发挥董事会的风险把关作用。
四是整改要求更加“细”。明确对企业新开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进行严肃追责,要求企业对存量违规融资担保业务限期整改,力争两年内整改50%,原则上三年内全部完成整改。
国务院国资委还特别提到,《通知》管控对象不仅包括中央企业集团本部,还包括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而对于隐性担保的判定,企业提供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安慰函、支持函等函件是否具有担保效力,需要企业法律部门根据具体条款进行判定,具有担保效力的则属于隐性担保。
融资担保公司作为保证和增信机构,因内部风控不完善,效率低,导致的代偿、追偿的风险显著增加,互融云结合行业特点及痛点,深入参与行业发展,将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推出切实解决传统风控低效 不全面,业务协作不及时,业务管理混乱、保后管理弱等问题,打造担保业务保前、保中、保后的全流程规范 信息化管理,在满足基础服务的基础上,倾力打造规则引擎,接入权威的人行二代征信及百行征信,通过可视化 流程管理,智能数据决策分析、智能风控体系、可配置的工作流引擎满足企业业务流程的灵活调控,让您的业务 更智慧更高效。帮助担保公司完善业务、合理规划管理、把控风险、减少坏账率、高效运营。智能风控引擎助力企业建立科学健全的企业风风体系,加速业务和产品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真正做到了业务与信息化系统 的有机结合,助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系统支持在线担保申请、办理、资信评估、逐级审核、签订合同、保后检查、逾期代偿追偿、智能日常事项提醒、 数据挖掘及图表呈现、风险预警等全过程化管理;系统根据角色分工的不同,多人协同作业,系统可对担保项目进 行动态统计分析,便于决策层对各项业务指标进行全面监控,从而控制并降低了业务风险。 基于银行系统架构设计 ,功能全面,多终端覆盖,提供PC+APP(android/ios)全终端产品系统,快速交付,节约成本。
本文标题【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说明】
链接地址:http://www.hurongsoft.com/article/detail/14924.html转载请带上链接
了解更多产品信息,详见互融云融资担保业务系统页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