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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消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即将发布。
其中规定了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金额应以小额为主,并明确划定了借款人的借款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企业法人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的网贷平台,个人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2015年底,由公安部,信息化部,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多个部门联合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曾提到网络借贷平台应当以小额为主,但是当时没有明确借款上限。一位从事网贷系统开发的业务表示,作为一个合法合规的网贷平台,应该根据本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个借款人或者组织机构在同一个结构的单笔借款上线以及最大借款余额,防止信贷集中风险。
广州地区一位平台负责人告诉笔者,互联网金融从诞生,它的定位就是和传统的金融机构有一定区别,互联网金融的目的就是做普惠金融,弥补传统金融机构业务空白区,但是目前市场上面很多网贷机构以企业贷大额为主,做着银行做的事,但其自身风控系统却并未达到银行的专业水准,导致投资人资金受损等不可预估的风险。
记者查看了市场上多个平台官方,从标的信息可以看出,目前排名靠前的平台大部分都是以大额的项目贷,房贷为主,金额普遍超过了《暂行办法》规定的借款额度上线。然而以小额、分散、流动性强的车贷平台却比较适合目前的政策倾向,呈现利好。
从一些平台标的信息不难看出,非车贷平台的标的融资借贷金额几乎都超百万。一旦《暂行办法》实施,目前市面上的大部分业务将无法开展,比如红本赎楼、比如房贷抵押、比如基建企业贷等,都可能会超过这个限额。多数平台想在政策还未彻底落地前转型,但是这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网贷行业信贷资产集中度问题。不仅小微企业和个人存在融资难,基建、产能过剩等领域也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这一小一大两类群体分别代表了P2P行业的两种发展模式,同时也是主流的借款人,这两种模式在风控、产品设计、组织文化、客户服务、营销推广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想相互转化的难度很大,几乎不太可能。但也不排除有平台将来会寻找一些新的方法来继续做(大标)。目前来看,限额的规定究竟如何实施也还是一个问题,毕竟现在多数平台的借款信息并不透明,较难监管。建议投资者近期在选择网贷平台投资的时候,尽量选择更符合监管政策的平台。
目前要充分实践这一《暂行办法》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尤其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借贷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防止同一个自然人或者企业组织累计借款余额超过规定上限。
互融云P2P网贷系统产品经理介绍说:“网贷行业作为新兴的金融行业,会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使行业在保持一定发展势头的前提下,提升监管的有效性,控制相关风险,需要有关各方积极创新,相互配合,并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约束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发挥政府、行业、市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