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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理财平台中电子合同能否被采信?

发布时间:2016-05-05  作者:P2P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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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理财平台中广泛使用电子合同,然而在实践中,电子合同往往因为易被篡改、容易丢失、难以认定电子签名人身份等问题使得其法律效力受到质疑,更严重的是纠纷出现后,有的电子合同不被法院采信,失去证据效力。本文就大家关心的互联网理财平台中电子合同能否被法院采信,实践中的一些做法能否给电子合同的采信力加分等问题进行解答。

  

电子合同如何被采信?

  

电子合同作为证据,只有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才有可能被法院等司法机关认可。而在司法实践中,鉴定电子合同的“真实性”涉及到技术性问题,通常需要提出该证据的当事人举证,说明电子合同及电子签名制作的技术如何保证该电子合同的真实性,此外司法机关可能需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才能认定其是否真实;合法性在于搜集该电子合同的来源和途径是否合法;关联性在于该电子合同与案件事实的关系,一般来说,电子合同是案件的关键信息,具备关联性。此外,电子合同作为证据之一应当与案件的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由于《电子签名法》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不使用电子签名,因此没有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以及难以证明真实性的电子合同的证明力较弱,此时当事人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据佐证,如出、借款的转账凭证、还款记录、催收证明等能够证明合同已实际履行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增强电子合同的证明力,还原案件事实,才有可能被法院采信作为立案或判决的依据。
以下做法是否可以给电子合同的采信力加分?
  

据我们了解,一些互联网理财平台与第三方认证机构、电子数据保全机构合作,借此增强平台的电子合同的效力,这既有可能增强平台的信誉,也有可能增强电子合同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

  

1、PDF格式电子合同。互联网理财平台中较多使用PDF格式的电子合同文本,并自生成时用户即可下载,但是PDF格式不能保证电子合同内容不被篡改,要具体看该PDF电子合同是否使用了加密协议技术。

  

2、短信实名认证。我们认为短信实名认证有诸多不确定性,难以真正认定电子签名人的身份,只有当短信认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时才能作为有力证据。

  

3、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此种方式实现了电子合同签署到存证、取证都由独立的第三方管理,可降低双方当事人篡改原始合同,以及合同丢失等可能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电子合同的证明力。

  

4、第三方认证。《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规定了电子签名可以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取得认证资格。第三方认证后的电子签名,通过一定的技术使得该签名无法被篡改、伪造,其证明力得以增强。

  

5、保全证据公证。我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故公证机构出具的保全证据公证具有被法律认可的效力。

  

6、电子数据保全。该方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建议:

  

投资人需要关注互联网理财平台中的电子合同,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认真阅读合同内容,清楚自己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记录平台、交易对方、担保方(如有)的信息,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维权;

  

第二,截图保存网页、邮件、短信等信息,或下载平台的合同、其他文件等资料,更有保障的做法是向公证机构做证据保全公证;

  

第三,保存出款及接受收益的账户记录等一切可能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因个人账户是实名认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第四,持有电子签名制造数据的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谨防失密,给自己和他方带来损失。

  

总结:

  

电子合同的使用是互联网理财平台重要的部分,当纠纷发生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使电子合同被法院采信,既可以积极搜集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使电子合同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还原案件事实;也可以提前采取以上增强电子合同证明力的措施,使电子合同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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