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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北京举办了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第二期的培训。与会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民重点介绍了互联网金融法律与监管制度,并且透露股权众筹融资配套监管办法也在紧锣密鼓制定当中,众筹系统平台的规范化运营任重而道远。
刘向民在培训中指出,在股权众筹融资活动中,相较股权众筹融资方和股权众筹中介机构,投资者处于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地位。
刘向民称,目前股权众筹行业存在的三大问题分别包括,一是未经证监会许可试点,开展股权众筹融资业务;二是股权众筹平台发布虚假标的自融,变相集资;三是不履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业务,从事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对此,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也表示,广州股权众筹企业在政策监管、项目投后运营及服务、项目退出等环节也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方颂称,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股权众筹受制于200人的问题。对于部分需要突破200人的项目制约很大。若采用股权期权的办法,对于参与众筹者,承诺给与期权,设定一个条件或期限,待条件成熟时以约定的价格授予参与人购买一定数量股票的选择权,从而避开200人的上限约束,但该方案又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目前的现状是,一方面交易规模与交易人数受制于当前法律框架,短期内很难突破;另一方面,中介收入主要以投资人收益分成的方式获取,其收入水平、收入时间,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方颂说。
方颂表示,在广州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方案中,也明确规定了股权众筹平台不得有以下行为:即发布虚假标的、自筹、“明股实债”、变相乱集资、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等。
此外,上海已经开始对区域内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调查,并下发了调查表,要求企业於7月底前完成自查。其中,股权众筹平台亦在此调查之列。互融云相信:股权众筹引入监管,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作为深耕众筹系统开发多年的从业者,互融云将实时关注行业动态,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希望可以尽快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让其在法律法规下进行合法的经营,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